一、機構概況
(一)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有21名委員,2016年,召開了1次全體會議,議定了如下事項:1.管委會成員調整建議;2.2015年工作情況和2016年工作打算;3.2015年公積金計劃執(zhí)行情況和2016年公積金計劃安排建議;4.2015年增值收益分配建議;5.南京住房公積金2015年年度報告。6.省監(jiān)獄管理局申請使用廉租住房補充資金事項。
(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為南京市政府直屬的不以營利為目的的自收自支事業(yè)單位,主要負責全市住房公積金的歸集、管理、使用和會計核算。目前,中心內設辦公室、歸集管理處、貸款管理處、資金計劃處、信息管理處、財務處、審計處、機關黨委、組織人事處、客戶服務處、稽查支隊等11個職能處室;下設省級機關住房公積金管理分中心、鐵路住房公積金分中心、江蘇省監(jiān)獄管理局住房公積金管理部、中國石化集團華東石油局住房公積金管理部等4個行業(yè)性分支機構,江寧分中心、浦口分中心、六合分中心、溧水分中心、高淳分中心等5個區(qū)域性分支機構。目前,5個區(qū)域性分支機構和鐵路住房公積金分中心已納入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統(tǒng)一管理。從業(yè)人員203人,其中,在編137人,非在編66人。
二、業(yè)務運行情況
(一)繳存:2016年,實繳單位39388家,新開戶單位5637家,凈增單位3150家;實繳職工206.99萬人,新開戶職工28.98萬人,凈增職工14.74萬人;當年繳存額307.46億元,同比增長16.97%。其中,南京中心本部實繳單位36864家,實繳職工179.19萬人,當年繳存額232.43億元;省級機關分中心實繳單位2345家,實繳職工19.52萬人,當年繳存額55.34億元;鐵路分中心實繳單位145家,實繳職工6.56萬人,當年繳存額15.68億元;江蘇省監(jiān)獄管理局管理部實繳單位13家,實繳職工1.37萬人,當年繳存額3.18億元;華東石油局管理部實繳單位21家,實繳職工0.35萬人,當年繳存額0.83億元。
截至2016年底,繳存總額1,998.82億元,繳存余額832.66億元,同比分別增長18.31%、10.18%。
受委托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業(yè)務的銀行7家,較上年無變化。
(二)提取:2016年,當年提取額232.68億元,同比增長31.41%;占當年繳存額的比率75.68%,比上年同期增加8.32個百分點。
截至2016年底,提取總額1,166.40億元,同比增長24.92%。
(三)貸款
1.個人住房貸款:個人住房貸款最高額度30萬元,其中,雙職工家庭最高額度60萬元,單職工家庭最高額度30萬元。
2016年,發(fā)放個人住房貸款4.83萬筆182.15億元,同比降低11.38%、9.97%。其中,南京中心本部發(fā)放個人住房貸款3.90萬筆147.29億元,省級機關分中心發(fā)放個人住房貸款0.55萬筆22.32億元,鐵路分中心發(fā)放個人住房貸款0.30萬筆10.22億元,江蘇省監(jiān)獄管理局管理部發(fā)放個人住房貸款0.07萬筆2.01億元,華東石油局管理部發(fā)放個人住房貸款0.01萬筆0.31億元。
2016年,回收個人住房貸款118.97億元。其中,南京中心本部96.84億元,省級機關分中心16.51億元,鐵路分中心4.36億元,江蘇省監(jiān)獄管理局管理部1億元,華東石油局管理部0.26億元。
截至2016年底,累計發(fā)放個人住房貸款57.50萬筆1,491.99億元,貸款余額853.51億元,同比分別增長9.13%、13.90%、7.99%。個人住房貸款率為102.50%,比上年同期減少2.08個百分點。
受委托辦理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yè)務的銀行21家,比上年增加1家。
2.住房公積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貸款:2016年,發(fā)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貸款0億元,應收貸款本金0.33億元,實收貸款本金0.33億元。
截至2016年底,累計發(fā)放項目貸款3億元,項目貸款余額2.16億元。
(四)購買國債:2016年,購買(記賬式、憑證式)國債0億元;(兌付、轉讓、收回)國債0億元,國債余額0億元,比上年同期減少(增加)0億元。
(五)融資:2016年,南京中心本部當年融資額29.40億元,當年歸還13.30億元。
截至2016年底,南京中心本部融資總額99.20億元,融資余額81.70億元,其中借用住房補貼55億元,借用風險準備金17.7億元,資產證券化項目融資9億元。
(六)資金存儲:截至2016年底,全市住房公積金存款額73.38億元。其中,活期19.63億元,1年以內定期(含)20.05億元,1年以上定期16.48億元,其他17.22億元。
南京中心本部住房公積金存款額26.26億元。其中,活期0億元,1年以內定期(含)10.80億元(用于歸還到期的資產證券化融資資金和借用的住房補貼資金),1年以上定期0億元,其他15.46億元(其中9.24億元用于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放貸備付資金,6.22億元用于提取周轉備付資金)。
省級機關分中心住房公積金存款額38.86億元。其中,活期19.31億元,1年以內定期(含)3.40億元,1年以上定期16.15億元,其他0億元。
鐵路分中心住房公積金存款額5.73億元。其中,活期0億元,1年以內定期(含)4.39億元,1年以上定期0億元,其他1.34億元。
江蘇省監(jiān)獄管理局管理部住房公積金存款額1.63億元。其中,活期0.01億元,1年以內定期(含)1.20億元,1年以上定期0億元,其他0.42億元。
華東石油局管理部住房公積金存款額0.90億元。其中,活期0.31億元,1年以內定期(含)0.26億元,1年以上定期0.33億元,其他0億元。
(七)其他:截至2016年底,資金運用率102.76%,比上年同期減少2.15個百分點。
三、主要財務數據
(一)業(yè)務收入:2016年,業(yè)務收入295,962.47萬元,同比降低11.79%。南京中心本部232,515.75萬元,省級機關分中心45,280.73萬元,鐵路分中心14,346.36萬元,江蘇省監(jiān)獄管理局管理部2,618.33萬元,華東石油局管理部1,201.30萬元;委托貸款利息收入275,638.74萬元,存款利息收入20,300.99萬元,國債利息收入0.00萬元,其他收入22.74萬元。
(二)業(yè)務支出:2016年,業(yè)務支出186,200.45萬元,同比增長93.28%。其中,南京中心本部152,820.68萬元,省級機關分中心25,218.14萬元,鐵路分中心6,775.78萬元,江蘇省監(jiān)獄管理局管理部890.92萬元,華東石油局管理部494.93萬元;住房公積金利息支出158,477.28萬元,其中資產證券化利息支出2,945.86萬元,歸集手續(xù)費用支出11,215.72萬元,委托貸款手續(xù)費支出11,414.74萬元,其他支出5,092.71萬元(含公積金轉商業(yè)貸款貼息支出5,092.35萬元)。
(三)增值收益:2016年,增值收益109,762.02萬元,同比降低54.11%。其中,南京中心本部79,695.08萬元,省級機關分中心20,062.58萬元,鐵路分中心7,570.58萬元,江蘇省監(jiān)獄管理局管理部1,727.40萬元,華東石油局管理部706.38萬元;增值收益率1.38%,比上年同期減少1.79個百分點。
下降的主要原因是:1.人民銀行大幅下調利率。公積金貸款五年以下、五年以上的利率分別由3.75%與4.25%,調整為2.75%與3.25%,導致業(yè)務收入減少;2.住建部調整公積金結息政策。支付給職工的公積金存款利率,由原按歸集時間執(zhí)行活期0.35%、三個月存款1.1%,調整為統(tǒng)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1.5%執(zhí)行,導致利息支出大幅增加。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6年,提取貸款風險準備金53,603.15萬元。其中,南京中心本部47,817.05萬元,省級機關分中心578.48萬元,鐵路分中心4,542.35萬元,江蘇省監(jiān)獄管理局管理部100.17萬元,華東石油局管理部565.10萬元。提取管理費用5,606.15萬元,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補充資金50,552.72萬元。
2016年,上交財政管理費用5,435.08萬元。上繳財政的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補充資金71,822.20萬元。其中,南京中心本部69,822.20萬元,省級機關分中心0.00萬元,鐵路分中心0.00萬元,江蘇省監(jiān)獄管理局管理部2000.00萬元,華東石油局管理部0.00萬元。
截至2016年底,貸款風險準備金余額503,170.02萬元。累計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補充資金422,883.31萬元。其中,南京中心本部290,348.49萬元,省級機關分中心116,062.19萬元,鐵路分中心8,711.39萬元,江蘇省監(jiān)獄管理局管理部7,632.13萬元,華東石油局管理部129.11萬元。
(五)管理費用支出:2016年,管理費用支出5,334.79萬元,同比增長(降低)2.30%。其中,人員經費3,167.85萬元,公用經費430.90萬元,專項經費1,736.04萬元。南京中心本部管理費用支出3,852.71萬元,其中,人員、公用、專項經費分別為2,382.95萬元、211.24萬元、1,258.52萬元;省級機關分中心管理費用支出708.87萬元,其中,人員、公用、專項經費分別為386.92萬元、103.13萬元、218.82萬元;鐵路分中心管理費用支出675.83萬元,其中,人員、公用、專項經費分別為397.98萬元、51.65萬元、226.20萬元;江蘇省監(jiān)獄管理局管理部管理費用支出94.50萬元,其中,人員、公用、專項經費分別為0.00萬元、62.00萬元、32.50萬元;華東石油局管理部理費用支出2.88萬元,其中,人員、公用、專項經費分別為0.00萬元、2.88萬元、0.00萬元。
四、資產風險狀況
(一)個人住房貸款:截至2016年底,逾期個人住房貸款1,022.98萬元。個人住房貸款逾期率0.12‰。其中,南京中心本部0.14‰,省級機關分中心0‰,鐵路分中心0.05‰,江蘇省監(jiān)獄管理局管理部0.06‰,華東石油局管理部0‰。
個人貸款風險準備金按貸款余額的1%或增值收益的60%提取。當年使用個人貸款風險準備金核銷0萬元,個人貸款風險準備金余額為503,170.02萬元,個人貸款風險準備金余額與個人貸款余額的比率為5.90%,個人貸款逾期額與個人貸款風險準備金余額的比率為0.20%。
(二)住房公積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貸款:截至
2016年底,逾期項目貸款0萬元,項目貸款逾期率為0‰。
項目貸款風險準備金按貸款余額的0%提取。當年使用項目貸款風險準備金核銷0萬元,項目貸款風險準備金余額為0萬元,項目貸款風險準備金余額與項目貸款余額的比率為0%,項目貸款逾期額與項目貸款風險準備金余額的比率為0%。
(三)歷史遺留風險資產:截至2016年底,無歷史遺留風險資產。
五、社會經濟效益
(一)繳存業(yè)務:2016年,實繳單位數、實繳職工人數和繳存額增長率分別為7.75%、7.70%和16.97%。
繳存單位中,國家機關和事業(yè)單位占10.31%,國有企業(yè)占5.37%,城鎮(zhèn)集體企業(yè)占1.97%,外商投資企業(yè)占3.99%,城鎮(zhèn)私營企業(yè)及其他城鎮(zhèn)企業(yè)占72.12%,民辦非企業(yè)單位和社會團體占1.02%,其他占5.22%。
繳存職工中,國家機關和事業(yè)單位占17.40%,國有企業(yè)占16.24%,城鎮(zhèn)集體企業(yè)占1.22%,外商投資企業(yè)占9.70%,城鎮(zhèn)私營企業(yè)及其他城鎮(zhèn)企業(yè)占51.30%,民辦非企業(yè)單位和社會團體占0.48%,其他占3.66%。
繳存職工中,低收入群體占66.05%,中等收入群體占31.70%,高收入群體占2.25%。
(二)提取業(yè)務:2016年,提取住房公積金100.25萬筆232.68億元。
提取的金額中,住房消費提取占84.45%(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42.79%,償還購房貸款本息占38.44%,租賃住房占2.92%,其他占0.30%);非住房消費提取占15.55%(離休和退休提取占11.36%,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提取占0.03%,戶口遷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3.55%,其他占0.61%)。
(三)貸款業(yè)務
1.個人住房貸款:2016年,南京中心本部支持職工購建房366.96萬平方米,年末個人住房貸款市場占有率為11.8%,比上年同期增加1.2個百分點。通過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當年新增貸款年度可節(jié)約職工購房利息支出24,303.23萬元。
職工貸款所購住房套數中,90(含)平方米以下占56.19%,90-144(含)平方米占40.77%,144平方米以上占3.04%;新房占50.43%,二手房占49.57%。
職工貸款筆數中,單職工申請貸款占39.54%,雙職工申請貸款占60.46%,三人及以上共同申請貸款占0%。
貸款職工中,低收入群體占38.20%,中等收入群體占55.40%,高收入群體占6.40%。
2.異地貸款:2016年,鐵路分中心發(fā)放異地貸款55筆1,796.50萬元。
截至2016年底,發(fā)放異地貸款總額4,541.50萬元,異地貸款余額4,380.50萬元。
3.公轉商貼息貸款:2016年,南京中心本部和鐵路分中心發(fā)放公轉商貼息貸款18566筆693,925.13萬元,支持職工購建房165.90萬平方米。當年貼息額5,092.35萬元。
截至2016年底,累計發(fā)放公轉商貼息貸款22057筆819,680萬元,累計為繳存職工貼息5,218.09萬元。
4.住房公積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貸款:截至2016年底,本市累計有住房公積金試點項目1個,貸款額度10億元,建筑面積共19.61萬平方米,可解決3534戶中低收入職工家庭的住房問題。其中,經濟適用房項目0個、額度0億元,棚戶區(qū)改造安置用房項目0個、額度0億元,公共租賃住房項目1個、額度10億元。0個試點項目貸款資金已發(fā)放并還清貸款本息。
(四)住房貢獻率:2016年,個人住房貸款發(fā)放額、公轉商貼息貸款發(fā)放額、項目貸款發(fā)放額、住房消費提取額的總和與當年繳存額的比率為149.90%,比上年同期增加18.59個百分點。
六、其他重要事項
(一)機構及職能調整情況、繳存貸款業(yè)務金融機構變更情況
徽商銀行于2016年正式開辦公積金貸款業(yè)務。
(二)當年住房公積金政策調整及執(zhí)行情況,包括當年繳存基數限額及確定方法、繳存比例調整情況;當年住房公積金存貸款利率調整及執(zhí)行情況;當年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最高貸款額度調整情況等
1.按規(guī)定調整年度繳存基數。2016年度繳存基數為2015年度職工個人月平均工資,最高不超過市統(tǒng)計局公布的南京市2015年在崗職工月人均工資的3倍(20200元),最低不低于南京市2015年職工最低工資標準(1770元)。
2.按規(guī)定規(guī)范繳存比例。嚴格執(zhí)行住建部等四部委《關于規(guī)范和階段性適當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的通知》(建金[2016]74號)要求,本市單位繳存比例不得高于12%,對高于12%的一律進行了規(guī)范調整,允許生產經營困難企業(yè)申請降低繳存比例或者暫緩繳存。
3.延長了租房提取辦理時間。將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業(yè)務辦理時間由每年的6月份、12月份延長至每年的6月份至12月份。
4.推出了增設電梯提取業(yè)務。認真貫徹落實《市政府關于印發(fā)南京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實施辦法的通知》(寧政規(guī)字[2016]11號)有關住房公積金提取的規(guī)定,支持出資增設電梯業(yè)主中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提取其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增設電梯個人分攤費用。
(三)當年服務改進情況,包括服務網點、服務設施、服務手段、綜合服務平臺建設和其他網絡載體建設服務情況等
1.推進公積金網上繳存和集中代收業(yè)務。截至2016年底,全市已有22164家繳存單位簽訂了網上繳存業(yè)務,開通率68.56%,進一步方便廣大職工辦理匯繳業(yè)務。
2.開展網上業(yè)務專項培訓。組織7家歸集業(yè)務承辦銀行柜面人員進行15場418人次提取審核和結算實務培訓,對500家繳存單位開展20場網上營業(yè)廳業(yè)務操作培訓;組織21家公積金貸款業(yè)務承辦銀行開展貸款政策業(yè)務培訓共計15場838人次;開展對銀行開辦網上業(yè)務和檔案管理的專題調研,召開了4場大型繳存單位座談會,征求各方意見建議,不斷完善相關業(yè)務和系統(tǒng)流程。
3.推進信息聯網共享。廣泛開展與各部門的信息共享利用:在中心二樓服務大廳設置了個人征信報告查詢機,方便職工“一站式”辦理公積金業(yè)務;與民政部門建立查詢機制,對租房提取的單身證明每周通過電子信息交互進行查證;與公安部門建立外地戶籍查詢機制;與稅務部門開展增值稅發(fā)票查詢,有效防范外地購房提取違規(guī)行為。
4.完善公積金綜合服務平臺。完成住建部相關通知、導則文件的起草任務,形成集柜面服務、“12329”公積金服務熱線、網上營業(yè)廳、微博、微信、手機APP等于一體的服務體系。截至2016年12月底,共接聽“12329”公積金服務熱線449785個,接通率達99.6%;中心門戶網站訪問量達573萬余次;微信、手機客戶端訪問量10.6萬次;共向繳存職工發(fā)送服務類短信2148萬條;發(fā)放公積金聯名卡共計130萬張,覆蓋80%的繳存職工。
5.提升柜面服務質量。對中心二樓服務大廳進行功能優(yōu)化,增設了咨詢投訴崗、服務等待區(qū),增加了歸集業(yè)務辦理窗口,添置了社保信息查詢機、個人征信自助查詢機、住房公積金信息查詢機等,進一步方便辦事群眾;重點加強了對各銀行駐大廳人員的服務質量巡查,做到同管理、同監(jiān)督、同考核。
6.做好多平臺信訪服務工作。落實《中心信訪工作管理辦法》,制定《中心信訪件辦理規(guī)程》,嚴格來信來訪相關事項辦理。截至2016年12月底,共回復網站在線留言9480件;答復網絡問政280條;受理“12345”轉辦工單1943件;市和諧信訪系統(tǒng)轉辦信訪件7件,市長信箱轉來群眾信件53件,人大提案1件,全部按要求辦結。
(四)當年對違反《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相關法規(guī)行為進行行政處罰和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情況
1.對某物業(yè)管理公司少繳投訴職工住房公積金的違規(guī)行為,向南京市玄武區(qū)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經玄武區(qū)法院做出行政裁定后,單位辦理了補繳手續(xù)并將資金存入至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2.對浦口區(qū)某單位未為部分職工繳存在職期間住房公積金的違規(guī)行為,向南京市玄武區(qū)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經法院行政裁定,準予對申請執(zhí)行人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作出的行政決定書內容強制執(zhí)行。該案件仍在執(zhí)行中。
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17年3月27日